来源:附属学校(附属中学、附属小学、附属幼儿园), 最后更新:2025年4月
附属学校是大学直属二级单位,辖附属中学、附属小学和幼儿园(以下简称“中小幼”),设综合办公室。根据大学总体改革发展要求,附属学校党委对中小幼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统筹、组织和规划,附属学校对中小幼日常工作进行协调和沟通。附属学校各组成单位相对独立,自主办学。按照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,高质量办好高中阶段、义务教育阶段和学龄前教育。主要工作职责有:
1.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、政策和规章制度,确保中小幼按照国家的教育标准进行教育工作;
2. 落实国家、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党委、行政关于附属学校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、指示文件、工作要求,共同研究解决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
3. 研究附属学校的改革与创新发展模式,拟定附属学校工作发展规划;
4. 探索附属学校体制机制改革,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推动落实;
5. 完善学校对中小幼的支持政策,保障学校与中小幼的对接通畅,协同中小幼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6. 协调各职能处室积极争取办学资源,推动中小幼校园建设和发展;
7. 指导和监督中小幼加强校园管理和安全稳定,建设平安校园;
8. 指导、协调中小幼做好日常管理,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与办学水平,提升教育影响力。